關于印發《中國通用技術集團經營管理人員履職“十不準”規定》的通知
添加時間:2021-11-10 點擊量:8297
集團紀檢監察組、各產業子集團、二級公司(事業部、小組)、集團公司各部門:
為進一步規范集團各級經營管理人員從業行為,要求集團各級經營管理人員樹立良好自律意識和行為習慣,經集團2021年第51次黨組會審議,現將《中國通用技術集團經營管理人員履職“十不準”規定》(以下簡稱《規定》)印發給你們,請積極宣傳貫徹并認真遵照執行。
本《規定》適用于集團各級從事經營管理工作的所有從業人員。如有違反《規定》的,一經查出,一律先行停職,并根據違規行為情節輕重,給予相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、政務處分,直至追究法律責任。
本《規定》由集團人力資源部解釋,自印發之日起施行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中國通用技術集團經營管理人員履職“十不準”規定
2021年11月4日
附件
中國通用技術集團經營管理人員履職“十不準”規定
集團各級經營管理人員應具備良好的職業操守,在企業經營管理活動中遵守下列規定:
一、不做假賬。
二、不設“小金庫”。
三、不違規拆借資金。
四、不違規對外擔保。
五、不違規投資。
六、不違規兼職取酬。
七、不拿任何形式的回扣。
八、不利用職權為自己和親友謀利。
九、不向下屬和合作伙伴公司索取利益。
十、不泄露企業秘密。
下一篇:習近平對安全生產作出重要指示強調